国务院2022关税调整 涉及芳纶玻纤碳纤3D打印机
来源:中国国际复材展组委会整理 2021-12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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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,继续推动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《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》,宣布自2022年1月1日起,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。
其中,在2021-2022税则转版对应表(税则税目税率转换)中,对部分涉及到复合材料原辅料、制造设备的条目进行了修改,具体内容如下:
1、在“货品名称:合成纤维长丝丝束”中,新增本国子项“芳香族聚酰胺制”、“其他”,最惠国税率5,普通税率70。
2、在“货品名称:其他税目未列名的石制品及其他矿物制品(包括碳纤维及其制品和泥煤制品)”中,对原来的本国子目“碳纤维”、“非电气用石墨或其他碳精制品”等内容进行了合并和新增,最惠国税率17,普通税率70参照2021不变。
3、将“货品名称:玻璃纤维(包括玻璃棉)及其制品(例如,玻璃纤维纱线及其织物)”目录条文修改为“玻璃纤维(包括玻璃棉)及其制品(例如,纱线、无捻粗纱及机织物)”,对下面的分目录条文和本国子目纷纷进行了修改、删除和新增。最惠国税率和普通税率参照2021进行相应调整。
4、将“货品名称:本章其他税号未列名的橡胶或塑料及其产品的加工机器”目录下本国子目“三维打印机(3D打印机)”删除,取消其最惠国税率5和普通税率30。